沈阳市房产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配建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近日,沈阳市房管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经营环境建委四单位协同公布《有关配建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沈房发[2]11号)》,依据建议,沈阳市将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建的免费转交政府部门租赁住房开展标准。
建议中对配建租赁住房的计容总建筑面积、整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备、单做一套有点贵总建筑面积区段及占有率、基本建设时钟频率、基本建设和室内装修规范、房间内设备配备,工作交接申请办理、总面积补差的处理方法、物业管理服务方法、履约担保金、合同违约责任等內容拥有明文规定。
建议全文以下:
沈阳市房管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经营环境建委
有关配建租赁住房相关难题的通告
各个区、县(市)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创建和健全本市房地产业稳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常态化, 发展趋势住房租赁销售市场,提升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建的免费转交 政府部门租赁住房的管理方法,依据《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计划方案》 (沈政办发[2017] 53号)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难题通 知以下:
一、本市在国有制土地所有权招拍挂竟价时,对租赁住房需要量大的地区,或当竞价价钱超出一定盈率后,执行竞配建租赁住房的对策。
二、市住房租赁试点领导组承担配建租赁住房的组织实施。市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承担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中。
三、创建会商制度,地快转让前,由地快所属人民政府与市房管局会商,明确是不是配建租赁住房,确立起止总面积、竞 拍方式等。依据会商結果,市自然资源局在国有制土地所有权转让计划方案中确立。
四、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招拍挂获得配建租赁住房国有制土地所有权的,由市房管局意味着市人民政府统一与房地产业开 发公司签署《配建租赁住房合同书》,配建租赁住房协议书应确立以下几点。
(一)配建占比;
(二)建筑面积、单做一套有点贵总建筑面积区段及占有率;
(三)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四)配建方法;
(五)基本建设时钟频率;
(六)室内装修规范;
(七)总面积补差;
(八)工作单位;
(九)履约担保金;
( )合同违约责任;
(十一)别的应当承诺的事宜等。
五、市房管局承担友谊、沈河、铁西(含沈阳经济技术性 经济开发区)、大东区、皇姑、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等九市区配建的租赁住房基本建设全过程管控,申请办理工作交接办理手续、不动产权等,并选中经营组织 对全省配建的租赁住房执行统一管理方法和经营,经营获得的盈利依照《沈阳市土地收储转让综合管 理方法(实施)》(沈政办发[2017] 34号)有关土地交易税收制度的相关要求,市、区按占比分派。
六、市自然资源局在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协同核准环节,根据协同审核服务平台,将报备建设计划方案消息推送市房管局征询建议,在计划方案核准通知单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预批准)以及配件、图下中,确立配建租赁住房的总面积、部位、叠加层数、户数。
七、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执行建设项目基建项目程序流程全过程中 不可私改配建租赁住房协议书中承诺的內容。在建筑面积不降低的前提条件下,若有调节,需报市房地产、整体规划、市城乡建设规划等单位执行有关变动办理手续。
八、配建租赁住房的建筑规划设计理应列入新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中综合考虑到,在建筑装饰材料、外观设计设计方案、建筑类型等层面与新项目产品住房一致,并达到配建租赁住房对光照、隔音降噪、通 风的规定,日照、电梯轿厢配制等不可小于新项目当期类似产品住房的建设标准,达到我国和地区整体规划和基本建设有关要求。
九、配建的租赁住房应按整幢或模块集中化分配,不够整幢或模块的一部分,按楼房由低到高的次序分配。
十、配建租赁住房的房型,融合基本建设地区的要求状况明确,并在《配建租赁住房合同书》注明。
十一、配建的租赁住房应与所属新项目的产品住房、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备等同歩设计方案、同歩工程施工、同歩交付。新项目分期付款开发设计基本建设的,配建的租赁住房应在第一期执行报备建设程序流程,并在第一期分配基本建设。
十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依照《租赁住房配建合同书》 的承诺开展室内装修,家装材料规范要符合我国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应取用环境保护、使用性能强、耐清理、易检修和更换便捷的标准,另外要达到环境保护规定,室内装修规范不可小于《沈阳市公共性租赁住房室内装修规范》。
十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学单位应提升对配建租赁住房的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 基本建设品质。配建租赁住房的接受方解决配建租赁住房的基本建设进展和工程施工质量开展监督管理,或授权委托有工程项目工程监理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督管理。
十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申办商品房买卖许可证书时, 审核单位解决其执行《配建租赁住房合同书》状况开展核查,并征询住房租赁管理方法单位建议。
十五、配建的租赁住房新项目完工后,开发设计公司应持工程项目工程验收证实,房子总面积测绘工程汇报,完工建筑平面图(单个建 筑、构造、机器设备竣工资料,服务设施、地底管道网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等),同用设备设备清单以及安裝、应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文档, 供电、供电系统、气路、通讯、有线数字电视等准予应用文档,物业管理品质质保和物业管理使用说明书等材料与工作单位开展转交,签署新项目转交合同书。
十六、配建的租赁住房为免费转交政府部门的财产,由市房管局授权委托国有制住房租赁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交接、土地确权。 配建的租赁住房工程验收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相互配合产权年限人在不动产权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
十七、配建租赁住房在申请办理土地确权中造成的税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工作单位按照规定分别交纳。承诺总面积之内的, 缴税数量为出厂价,超过承诺总面积的,超过一部分缴税数量为新项目当期产品住房办理备案平均价。
住房重点房屋维修基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依照《沈阳市住房重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要求交纳,记入基本建设成本费。
十八、具体转交的配建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配建租赁住房合同书》中承诺的建筑面积的,工作单位应依照新项目当期产品住房办理备案平均价补缴合同款。
十九、工作单位承担配建租赁住房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中,保证 经营期内租赁住房的应用安全性。
二十、配建的租赁住房新项目没经准许,不可私自切分或总体售卖。
二十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运用含配建的租赁住房一部分设置在建项目质押权或以别的方法股权融资的,在申请办理配建租赁住房工作交接前,消除在建项目质押权,结清全部负债。
二十二、配建的租赁住房理应在沈阳市住房租赁买卖综合服务平台总体办理备案,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信息内容,申请办理房子租赁合同书网签备案网备,执行公共文化服务。
二十三、配建的租赁住房与当期产品住房新项目推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同样规范交纳物业管理附加费。配建租赁住房物业管理附加费租赁前由工作单位交纳,租赁后依照租赁合同书承诺交纳。
二十四、开发设计企业违反租赁住房配建协议书承诺,不配建或者少配建、不按照规定時间和进展基本建设租赁住房,不转交或者少 转交租赁住房的,不按照规定的室内装修规范室内装修,房地产管理单位应勒令期限整顿,并限定签发商住楼市场销售批准。
二十五、本通告公布前,根据招拍挂早已获得基本建设配建租赁住房商业用地所有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本通告规定持 《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市房管局补签《配建租赁住房合同书》,执行有关办理手续。
二十六、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可融合当地具体,制订配建现行政策和方法。
二十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执行。
截至2年7月末 沈阳市租赁住房商业用地贮备38.八万方
近些年,做到基准价需配建租赁住房免费转交政府部门已变成 土地交易的广泛标准,从房地产企业配建一定占比的租赁住房,到基本建设租赁住房免费转交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在持续的推动提升租赁住房的合理提供,调控住房租赁房租价钱。
据沈阳市乐居统计分析,2019年-2年7月,根据土地交易,沈阳市已贮备38.八万方租赁住房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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